中国新城镇6628万转让长春新城30%股权

   2015-11-16 观点地产网7970

11月16日,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宣布,于2015年11月14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新城镇发展(长春)有限公司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附属公司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国新城镇长春拟以人民币6628万元的代价出售持有的长春新城汽车产业建设有限公司的30%股权予长春凯达。

交易完成后,中国新城镇在长春新城的持股比例将由此前的80%降至50%,长春凯达持股比例将从原来的20%增加至50%。

股权转让完成后,长春新城将改组董事会,设立三名董事,其中中国新城镇委派一名,长春凯达委派两名,并由中国新城镇委派董事长及财务总监,由长春凯达委派总经理及公司法人代表。

中国新城镇强调,紧随该交易完成后,公司虽对长春新城仍持有50%的股权,但将失去董事会控制权,因此长春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不再合并至集团的财务报表。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长春凯达已于签署日支付30%的首期代价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一次性支付余下70%的交易代价款。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得知,按该交易人民币6,628万元的代价及经抵扣相关产生的税费后,中国新城镇预期在该交易完成后将实现约人民币5,384万元的净利润。

中国新城镇表示,此次长春新城的股权转让,充分反映出公司控股股东国开金融与政府间良好的关系和对公司的大力支持,协助公司得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以便重新集中财务资源和管理层精力投入到集团的核心策略和业务中去。公司将通过紧密维持政府关系,继续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现金回收和开拓更多的盈利机遇,提升股东收益回报。

公告显示,长春新城注册资本298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公建配套与市政建设、体育设施建设、物业管理。截至2015年6月30日,长春新城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营业外收入1706万元,净利润14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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