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获证监会批准

   2015-11-17 观点地产网3700

11月17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称,集团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公告显示,滨江集团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73 号)。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资料,滨江集团于近期还公布了其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据悉,滨江集团于11月12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9亿元中期票据;期限3年,起息日2015年11月13日,兑付日2018年11月13日;发行利率5.10%(1年期SHIBOR+0.4479%),发行价格100.00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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