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两附属公司与中交建融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

   2015-11-20 观点地产网7590

11月20日晚间,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杭州绿城及舟山绿城各自与中交建融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及相关顾问协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公告,根据杭州绿城融资租赁协议及舟山绿城融资租赁协议,中交建融租赁须分别以代价人民币2500万元及1.4亿元,向杭州绿城购买杭州绿城租赁资产,向舟山绿城购买舟山绿城租赁资产。

中交建融租赁须将杭州绿城租赁资产及舟山绿城租赁资产,分别租回给杭州绿城和舟山绿城,租赁期均为36个月。

杭州绿城应付中交建融租赁的租赁款项总额为人民币2755.2万元(包括增值税);舟山绿城应付中交建融租赁的租赁款项总额则为人民币1.54亿元(包括增值税),均须分为六期等额支付。

公告称,于整个租赁期,杭州绿城租赁资产、舟山绿城租赁资产的拥有权归属于中交建融租赁。于租赁期届满后,中交建融租赁须将杭州绿城租赁资产的拥有权转归予杭州绿城,将舟山绿城租赁资产的拥有权转归予舟山绿城。

待杭州绿城及舟山绿城向中交建融租赁支付代价人民币100元(包括增值税);及杭州绿城与舟山绿城于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全部责任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而为保障中交建融租赁,绿城房地产将担任担保人,保证杭州绿城、舟山绿城履行于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责任。

另外,就杭州绿城融资租赁协议及舟山绿城融资租赁协议,杭州绿城以及舟山绿城于11月20日与中交建融租赁订立顾问协议。据此,杭州绿城和舟山绿城同意委聘中交建融租赁提供财务策划及其他顾问服务,服务费分别为人民币25完元及140万元。

绿城中国表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可让集团得以拓宽其融资渠道及筹集低成本资金,促进集团的业务发展及平稳运作。

标签: 资本金融 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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