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地产与南昌市政公用终止利润承诺 认购不受影响

   2015-11-25 观点地产网4220

11月25日晚间,力高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一项关联交易更新的公告,力高地产与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此前签署的认购协议中的承诺契据(目标利润)订立了终止契据,并于同日起生效。但认购协议的条款不受终止契据影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此前公告,11月2日,力高地产与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了认购协议。据此,南昌市政公用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股份4.43港元认购力高地产175,804,661股新股份,而力高地产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股份4.43港元配发及发行175,804,661股新股份。

其中,认购协议第七页“黄先生的承诺”规定,根据承诺契据(目标利润),黄先生向认购人作出两项承诺:

倘若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各年的实际经审核综合除税后纯利的总和,少于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若干目标综合除税后纯利的总和的95%,则黄先生须于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的刊发日期后10个营业日内,以即时可用的现金支付予认购人一笔款项,金额将参考集团除税后纯利的不足额厘定。

倘若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各年的实际经审核综合除税后纯利的总和,少于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若干目标综合除税后纯利的总和的95%,则黄先生须于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的刊发日期后10个营业日内,以即时可用的现金支付予认购人一笔款项,金额将参考集团除税后纯利的不足额厘定。

据悉,力高地产向南昌市政公用配发新股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7.788亿港元,净额将约为7.783亿港元,拟将用作集团发展新项目及一般营运资金。

标签: 资本金融 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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