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使用定增额投资理财产品 并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

   2015-11-26 观点地产网343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11月26日公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告显示,新湖中宝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9.62亿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0元,共计募集资金50亿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80亿元。

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亿元。

按照原计划,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苏州新湖明珠城五期、丽水新湖国际三期、瑞安新湖广场(曾用名:瑞安新湖城)及偿还贷款。

新湖中宝称,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时间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其续称,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1月26日新湖中宝还宣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涉及资金7.34亿元。

其中截至2015年11月15日,新湖中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34亿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7.34亿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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