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鼓励消费金融产业发展。
《意见》中提出要优化政策支撑体系,其中,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是重要举措之一。
《意见》指出,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服务与消费升级、产业升级融合创新。
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健全覆盖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发展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
此外,意见提出要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
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历史资料,新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今年6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