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权激励计划获北京西城国资委批复同意

   2015-12-10 观点地产网8160

12月10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公告显示,2015年12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请示》的批复(西国资复【2015】70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5年11月27日,华远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根据计划草案,华远地产本次股权激励采用股票期权作为股权激励工具。股票期权是指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约定的行权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总数为156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63%。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和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9.8%。

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七年。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不得行权。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四批生效。自授予日起24个月内公司不另行启动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显示,华远地产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人民币7.43元。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

华远地产表示,该项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股东价值,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持续发展,将核心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进一步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

标签: 资本金融 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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