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泓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数家银行就高达30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了一份融资协议,越秀地产将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
同日,越秀地产还与一家银行就最高达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融资协议,两笔贷款融资的年期均为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36个月。
据了解,首份融资协议及第二份融资协议均规定,如果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越秀地产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5%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如果越秀企业不能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越秀地产还于近期公布了11月销售数据,期内越秀地产合同销售金额约22.68亿元,同比下跌约6%,合同销售面积约21.58万平方米,同比下跌约12%。2015年1月至11月,该公司累计合同销售(连同合营公司项目的销售)金额约220.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