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福州子公司不超过3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2015-12-21 观点地产网8000

12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福州子公司融锦欣泰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阳光城持有50%股权的子公司融锦欣泰房地产拟接受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提供总额不超过31亿元的委托贷款(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作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条件,阳光城全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融锦欣泰房地产各5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融锦欣泰房地产以其名下的福州台屿(宗地编号:2015-35号)地块提供抵押担保,阳光城和融侨集团根据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融锦欣泰房地产成立于2015年12月0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对房地产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等。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宏辉房地产持有融锦欣泰房地产50%的股权;融侨集团持有融锦欣泰房地产50%的股权。

资料显示,融锦欣泰房成立于2015年12月,公司名下主要项目为宗地编号2015-35号地块,该宗地位于仓山区凤山路南侧,金洲南路东侧,台屿旧屋区改造项目,分为G-04、G-06、G-16、G-21地块,项目总土地面积213,814平方米;规划用途方面,其中G-04、G-06地块为商住用地,G-16地块为住宅用地,G-21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阳光城表示,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子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融锦欣泰房地产提供担保,而且融锦欣泰房地产另一方股东融侨集团亦按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解决项目开发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另外,截至该公告出具日,包含本次担保15.5亿元,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334.55亿元,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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