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拟为嘉铭新城镇12亿元贷款提供50%担保

   2015-12-22 观点地产网8000

12月22日晚,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拟为合营公司首创嘉铭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12亿元贷款提供相等于该贷款50%的连带责任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嘉铭新城镇为首创置业的合营公司。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由尚博雅、北京嘉铭及小城镇基金分别持有35%、35%及30%的股权,该两间公司均为独立于首创置业及其关连人士第三方。嘉铭新城镇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及物业管理。

公告显示,中国一间持牌商业银行将向嘉铭新城镇提供一笔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2亿元的贷款,年期由提取当日起为期三年,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利率上浮10%,而现行年利率为5.225%,并由首创置业及嘉铭投资分别提供相等于该贷款50%的连带责任担保。

目前,嘉铭新城镇已与该银行订立借款合同,内容有关授出该贷款,以提供资金予位于北京平谷的金海湖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按该银行要求,该贷款需由股东方提供该担保。

小城镇基金因为政策及合伙协议限制,不能对外提供担保,因此首创置业和北京嘉铭的股东嘉铭投资分别就该贷款提供相等于该贷款50%连带责任担保。作为回报,嘉铭新城镇将向首创置业每年支付0.7%担保费。

首创置业已于12月22日以贷款银行为受益人订立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首创置业同意就嘉铭新城镇获授的贷款的还款责任提供相等于该贷款的50%,即本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首创置业董事认为,提供该担保有助于嘉铭新城镇获得项目融资予金海湖项目,并为公司带来担保费收入。小城镇基金不能为该贷款提供担保,但该基金的加入有利于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以及获得北京市政府对于区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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