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指出,根据公司、契约附表一所列实体(作为子公司担保人及合资子公司担保人)及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受托人)就发行票据于2013年1月25日订立契约,公司已通知受托人及票据的持有人,所有未赎回票据将于2016年1月25日全数赎回。
其中,赎回价相等于本金额的105.6250%,另加直至赎回日期(惟不包括该日)应计及未付的利息(如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于公告日期,宝龙票据的未赎回本金额为2.5亿美元,公司将使用发售新票据所得款项及内部资源清偿赎回付款。
对于此次赎回,宝龙方面表示,赎回预期可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及利息支出,因此,此次赎回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于赎回日期进行赎回后,已赎回票据将会被注销。
历史资料显示,2013年1月21日,宝龙地产宣布,于2013年1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人与德意志银行、汇丰、美林及苏格兰皇家银行就发行于2018年到期的2.5亿美元11.25%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公告指,提呈发售及出售票据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估计开支后将为约2.42亿美元。宝龙地产称,所得净额拟用作其现有债务再融资。
据悉,该优先票据由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发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苏格兰皇家银行有限公司将负责经办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