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澄清:与万科、宝能都有正常业务合作

   2015-12-24 观点地产网8280

12月23夜间,浙商银行针对近期关于其涉入万科、宝能的相关报道发表声明称,浙商银行与万科、宝能都有正常的业务合作;公司一向秉承合规、合法、安全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理财资金有充分的安全保障。

声明指出,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方,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也不作为其他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宝能投资集团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方。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财新网曾于当日早些时候报道称,2015年11月,钜盛华拿出了67亿资金作为劣后级向华福证券融资133亿,合计出资200亿成立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层层穿透之后,该基金的资金来自浙商银行理财资金,背后的主角实则浙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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