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订立1亿美元8%票息贷款 大股东质押16亿股

   2015-12-28 观点地产网8920

12月28日,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连同担保人与放款人订立融资协议。据此,放款人同意根据融资协议条款向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为1亿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融资年利率8%,期限24个月。

于当日,明发集团、担保人与放款人订立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有关现有票据购买协议的修订及重列协议,建议为2015年12月30日。

上述协议将于修订生效日期生效。明发集团根据现有票据购买协议向放款人发行6000万美元定期票据。为免引起疑问,修订生效日期可取得的融资为4000万美元。

为保证明发集团及其他义务人履行融资协议及其他财务文件项下的责任,12月24日,该公司控股股东银诚有限公司以放款人为受益人订立股份押记,据此将所持有的16.03亿股股份存置于托管证券账户并就不时的所有押记人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透过首次固定费用的方式,以放款人为受益人作出抵押。

根据融资协议,在借贷比率达致若干指定水平时,明发集团将促使大股东以港元向托管证券账户存入额外现金,或就押记人独家实益拥有的额外股份授出以放款人为受益人的首次固定费用,并向托管证券账户存置有关额外股份,致使可恢复借贷比率。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明发集团2015年上半年由于已交付买家的总建筑面积较2014年同期减少,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11.141亿元,同比下降27%。

因物业交付下降及厦门明发半岛祥湾的成本调整而减少约人民币5.323亿元,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利润约为0.633亿元,同比下降82.1%;加上2015年收益下降,毛利0.735亿元,跌幅为87.9%。

标签: 资本金融 明发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892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