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函万科 称信批未与港交所同步造成误读

   2015-12-25 观点地产网10110

近日以来,万科和宝能系之间的股权之争已经引起深交所关注。12月24日,深交所官网披露,深交所管理部向万科A下发《关注函》,要求其函告相关有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东,就同一事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时,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由公司同时在深交所披露,保证在深交所和境外有关机构的公告内容一致。

深交所给出的理由是:港交所与深交所就安邦保险集团和宝能集团旗下深圳市钜盛华增持万科股权的信息披露存在内容差异,并引发媒体高度关注,造成了投资者误读。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深交所发出的文件中显示,钜盛华12月7日在深交所披露持有万科20.01%股权之后,通过港交所披露易持续披露了4次增持万科的信息,但并未在深交所同步披露;此外,安邦保险12月9日在深交所披露持股万科5%后,通过港交所持续披露了2次增持信息,但也未在深交所同步披露。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称提醒万科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12月24日据港交所最新披露的数据,宝能系旗下前海人寿一致行动人钜盛华12月18日买入8196万股万科股票,持股比例上升至24.26%,增持均价23.304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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