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城市1.7亿元转让江苏工业园项目公司50%股权

   2015-12-29 观点地产网6020

12月28日,众安房产有限公司与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盛隆与江苏协鑫于2015年12月24日订立股份转让协议。

据此,盛隆已有条件同意转让其于江苏协众的全部50%股权予江苏协鑫,代价为人民币1.7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盛隆为中国新城市间接持有90%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江苏协众50%股权及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租赁业务。

而江苏协鑫为江苏协众的其他股东,持有江苏协众50%股权,其主要活动为于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租赁及酒店营运。

江苏协众为一间物业开发公司,于江苏工业园从事商业物业项目。该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资产净值为人民币9016.2万元。

对于此次出售,中国新城市认为,通过出售盛隆于江苏协众的全部权益,中国新城市集团可集中其资源开发预期有较高资产周转率及收益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的商业项目。此举亦符合中国新城市集团的公司业务规划及策略。

众安及中国新城市应占出售事项的预计收益将分别为人民币8218.42万元及人民币1.12亿元,将于其各自的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中国新城市透露,拟将出售所得款项净额1.7亿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用途及,或于未来机会出现时拨资进行任何潜在商业物业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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