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早间,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公告表示,其控股股东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要约及同意请求的结算,以及发行新债券已于2016年1月5日完成。
此外,该债券已申请批准仅以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预期2016年1月6日批准正式生效。
中海地产在公告中提到,其并未参与购回债券及发行新债券,债券及新债券均由中国海外集团的附属公司发行,且新债券可交换为由中国海外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现有普通股。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此前资料,2015年12月10日,中海集团发布公告称,COFI(Cayman)V、担保人与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Goldman Sachs(Asia)L.L.C.、美林远东有限公司及The Hongkong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就建议发行的新债券于2015年12月9日订立认购协议。
受制于认购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COFI(Cayman)V同意于2016年1月5日发行本金总额为15亿美元的新债券,将按本金额的100%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