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孙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及武汉宏程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于今日共同签署了《债权收购协议》,三方约定,武汉置业将其对宏程银湖1.5亿元的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武汉置业与宏程银湖均为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告,宏程银湖、福星惠誉与信达资产就分期偿还这1.5亿元债务还签订《分期付款协议》(该协议与上述《债权收购协议》合称“主合同”),三方约定宏程银湖、福星惠誉根据《分期付款协议》向信达资产履行分期付款义务。
公告称,为了保障上述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福星惠誉全资子公司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信达资产还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双方约定银湖科技以其持有的宏程银湖100%股权为宏程银湖在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及其他相关义务、责任提供质押;宏程银湖、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福星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别以其在建工程、部分土地所有权提供抵押。
福星股份表示,本次质押及抵押行为有利于宏程银湖筹措资金,促进其项目顺利推进。宏程银湖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债权转让及相关保证措施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还认为,福星惠誉、宏程银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保证福星惠誉、宏程银湖分期偿付相应债务,银湖科技提供质押、宏程银湖和武汉珈伟提供抵押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