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借款30亿元。上述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可分批借入,借款年利率同格林兰本身的融资成本且不超过6%。该借款无需抵押或担保。
事实上,这并非绿地控股集团首次向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借款。在1月19日,这家公司还曾公告借款12亿元,期限为三年,借款年利率为6.5%(同格林兰本身的融资成本),无需抵押或担保。
绿地控股方面表示,该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在当天的另一则公告中,绿地方面还披露其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情况,该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100亿元,其中品种一(16绿地01,136176)发行规模90亿元,品种二(16绿地02,136179)发行规模10亿元。
另外,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3年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最终发行票面利率为3.48%;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