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股东东方资产、冉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青旅置业(北京)有限公司(连同冉盛统称买方)于25日签订具有约束力的买卖协议。根据买卖协议,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及控股股东已有条件同意出售4,462,31519股股份,合共相当于公告日期上海证大已发行股本的29.99%,价格为每股销售股份0.26港元。因此,全部销售股份的总代价为11.6亿港元。
待买卖协议完成后,冉盛及中青旅将分别持有4,016,085,767股及446,231,752股股份,分别相当于公告日期上海证大已发行股本的26.991%及2.999%。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知,除冉盛根据经修订谅解备忘录已于2016年1月13日向控股股东支付订金5千万元以外,冉盛还同意根据买卖协议于买卖协议日期起计两个营业日内向控股股东支付第二笔订金,金额为1.45亿元,以作为买方履行其于买卖协议项下义务的诚意金。而完成买卖协议的最后截止日期为自买卖协议日期起计90天。
值得关注的是,东方资产收购上海证大成为控股股东的时间,至今仅过了半年多时间。关于卖盘原因,市场众说纷纭,估值太低、业绩乏力等软肋频繁被提及,更有说法指出,东方资产短暂的持股更像是“代客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