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因需要更多时间编制落实重组文件所需资料,境外债务重组支持协议截止日期将延至2016年2月14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此前公告获悉,1月10日晚间,佳兆业推出了境外债务“重组支持协议”,承诺根据协议所列条款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处理建议重组”;而各同意债权人承诺以其“支持票据”投票赞成实行重组所需的协议安排。
根据重组支持协议,佳兆业与多数初步同意的债权人须于1月31日或之前同意最终形式的重组文件,但若与多数初步同意债权人互相协定则可延迟有关日期。
当时,佳兆业原定的境外债务重组支持协议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7日。
而本次公告提到,佳兆业目前正与顾问及督导委员会顾问合作落实重组文件,但由于编制落实重组文件所需的若干资料需要更多时间整理,因此已按照条款修订重组支持协议,将相关时间延展至2月14日,并相应将法院必须颁令召开协议安排相关会议的期限由3月31日延展至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