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早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表示,其获得了关于2018年到期的8.75%及2020年到期的12%两笔优先票据的契约修订同意征求结果,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公告指出,该两份2018年到期的8.75%及2020年到期的12%的优先票据已分别于2016年2月19日下午5时正(纽约时间)及2016年2月19日下午5时正(欧洲中部时间)届满。
而恒大及其附属公司担保人及相关受托人、抵押品代理人在2016年2月22日(生效时间)签立有关各该等契约的补充契约,使建议遵照各该等契约所载列的条件生效。
此外,2018年票据契约及2020年票据契约的若干条款与恒大于2016年1月15日发行的2019年到期的8.0%优先票据的条款一致。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此前资料获悉,1月11日早间,恒大曾发布公告建议进行2019年到期的8%美元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票据已获原则上批准于新交所上市。
恒大表示,拟将发行该票据所得款项用于其现有的债务再融资及作为一般营运资金。
2月1日恒大发公告宣布,将对两笔优先票据修订征求同意。
具体包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与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及抵押品代理人)于2013年10月30日就规管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于2018年到期的8.75%优先票据。
以及,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与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就规管其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于2020年到期的12.0%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