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2016年度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交易涉及公司一年内需要向华侨城集团公司支付的利息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康佳集团2016年度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具体使用时将根据业务需要分次、分时段提取贷款,并可在50亿元额度内与银行、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会议同意此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交易涉及公司一年内需要向华侨城集团公司支付的利息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此次委托贷款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结息方式为按月计息,委托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显示,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合计持有康佳集团29.99%的股份,为康佳集团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15年1-9月份华侨城总资产为1269.05亿元,营业收入为314.4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