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间,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建议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首创置业董事会宣布,董事会通过决议,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给股东,考虑和批准建议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境内可续期公司债券,可采取一批或分批形式。
债券期限为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债券。
首创表示,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或偿还公司债务。
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