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公开发行2016年第二期13亿元公司债

   2016-03-20 观点地产网10410

3月2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发行公告,2016年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编号为(证监许可[2016]183号)《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

由于该公司债券申报时间为2015年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2016年度,因此,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债券名称由原先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变更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债券已于2016年3月8日发行完毕,故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期债券简称为“16泛控02”,债券代码为“112362”。债券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6.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3月22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簿记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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