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3月21日公告宣布,2016年3月18日,公司(作为借款人)、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多家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订立贷款协议,该等金融机构将提供一笔高达7.2亿美元的定期贷款。
绿城表示,该笔贷款将作偿还若干其现有的负债及一般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需求用途。贷款将于贷款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内最终还款日期前分期偿还。
较早前标准普尔评级服曾在研报中指出,预计绿城中国的财务杠杆将在未来12个月内改善。此外,中金公司在对绿城2015中期业绩分析中亦曾指出,尽管2015上半年绿城负债率仍维持在高位94%,但由于有了中交的信用背书,其融资成本已从2014年的7.9%下降至7.5%。
中交入主绿城后已对绿城的财务改善提供较多支持,2015年8月,绿城完成了2018年到期、年利率8.50%的7亿美元优先票据(交换比例19.86%),及2019年到期、年利率8.0%的5亿美元优先票据(交换比例52.69%)的部分交换,为交换而发行的新票据利率仅5.875%。
此外,绿城也完成了对人民币25亿元2016年到期票据和旧美元票据条款修改的同意征求,又于2015年8月28日和9月17日分别完成了共70亿元境内公司债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