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地产分拆上市拟发售3.7亿股 售价不高于0.97港元

   2016-03-30 观点地产网4210

3月30日,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公布其股份发售计划。股份发售包括公开发售初步提呈的3800万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初步配售的3.42亿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情况而定),两者分别占根据股份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的10%及90%)。

根据配售初步提呈发售的3.42亿股发售股份中,3420万股发售股份作为优先配额可供合资格母公司股东根据优先发售认购。

就股份发售而言,宏安地产预期将向配售包销商授予超额配股权,而账簿管理人(代表配售包销商)可行使有关超额配股权,以要求宏安地产配发及发行最多合共5700万股额外股份,占根据股份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

宏安地产强调,除另有公布外,发售价不会高于每股发售股份0.97港元,且预期不会低于每股发售股份0.87港元。公开发售下的申请人于申请时须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97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于每股发售股份0.97港元,则宏安地产将不计利息向成功申请人退回适当款项(包括源于多缴申请股款的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

宏安地产将于3月30日开始招股,4月5日正午截至,并将于4月12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4000股股份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1243。连同手续费,每手入埸费约3919港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3月24日,香港宏安集团宣布,公司旗下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已就建议分拆向联交所提交聆讯后资料集。

宏安地产表示,为使股东可优先(仅就分配而言)参与股份发售,待联交所批准发售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及建议分拆成为无条件后,预期合资格股东将获邀申请配售股份之10%,相当于宏安地产紧随股份发售完成后之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2.25%。预留股份将自配售项下的配售股份当中提呈发售且毋须重新分配。

公告显示,宏安地产专注于发展住宅和商用物业以供销售及投资商用及工业物业以获取资本增值。于往绩记录期,其主要收益来源来自物业销售,占公司于相应期间总收益超过90.0%。此外,宏安地产亦投资商用及工业物业以获取稳定经常租金收入。

标签: 资本金融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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