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月31日宣布,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513号)。
无异议函载明绿地集团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据悉,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绿地集团于2月初向上交所提交了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公司债券的申请。
公告提到,该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规模不超过100亿(含100亿),可一次或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此外,本次债券将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票面利率则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再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得知,此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发行人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