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拟于5月30日赎回4亿美元永久次级资本证券

   2016-03-28 观点地产网6960

3月28日晚,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资附属公司远洋地产(恒财)有限公司公布了致2016年可赎回4亿美元永久次级资本证券(该等证券)持有人的赎回通知。

公告显示,远洋地产(恒财)(作为发行人)、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与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作为受托人)就该等证券而订立日期为2011年5月30日的信托契据。

并由发行人、担保人、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作为主要支付、计算及转让代理)、纽约梅隆银行(作为美国支付代理及转让代理)、TheBankofNewYorkMellon(Luxembourg)S.A.(作为股份过户处)与受托人就该等证券而订立日期为2011年5月30日的代理协议。

而于今日公告日期,根据信托契据的条件(赎回发行人期权),远洋地产(恒财)据此向相关持有人发出不可撤回通告,所有发行在外的上述证券将由发行人于2016年5月30日赎回,本金总额为4亿美元,连同该赎回日期应计的未缴分派合共2050万美元。

另据信托契据的条款7(付款),仅于该等证券的证书交还予代理的指定办事处后向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分派。有关付款将转让至各持有人的登记账户或(倘其并无登记账户)邮寄自一家纽约市银行开出的美元支票至该持有人的登记地址。

而在完成赎回该等证券后,将无发行在外该等证券,而该等证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将会终止。

标签: 资本金融 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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