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公开发行35亿公司债券申请已获证监会核准

   2016-03-28 观点地产网4670

3月28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2015年9月7日,新湖中宝就曾发布公告称计划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在获得证监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彼时,新湖中宝还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新湖中宝称,两项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并且两项公司债券都不向其股东配售。

除了发行公司债,新湖中宝还拟以不超过20亿元回购4.23%公司股份。

据此前观点地产新媒体的报道,1月18日,新湖中宝发布股份回购预案,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10-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5.20元/股,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不少于38461.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4.23%。

新湖中宝表示,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二级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为树立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相关事项及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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