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公布了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全年支持职工购房839.50万平方米,创历史新高。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增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增余额总和的比率)为31.1%,比上年同期增加5.3个百分点。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职工减少利息支出339.23亿元(根据年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额、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平均贷款年限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与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利差计算得出)。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报告,贷款重点支持了购买首套自住和中小户型住房。其中,首套住房贷款94,304套、800.82亿元,分别占比为93.03%和94.34%。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72.2%,90-140(含)平方米占25.6%,140平方米以上占2.2%;新房占49.6%,二手房占50.4%。
而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9.3%,中等收入群体占65.9%,高收入群体占4.8%。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方面,去年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向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顺义、大兴、怀柔、延庆10个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投资中心等单位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5个,贷款额度276.28亿元。
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17个、79.93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7个、121.28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1个、75.07亿元。累计到位资金金额181.02亿元,到位资金余额102.60亿元。目前,东城、西城、朝阳、丰台、房山、大兴、怀柔、延庆下属企业及事业单位按期偿还了20个项目贷款。
公积金提取业务上,2015全年,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1117.38万笔、920.62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7.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7.7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8.4%,租赁住房占1.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2.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3%,其他占1.9%)。
此外,2015全年,北京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088734.64万元,同比增长6.4%。其中,存款(含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157379.8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30128.0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17.15万元,其他收入709.62万元。
2015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300088.48万元,同比降低45.2%。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251072.4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76.6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5299.35万元,其他支出3040.06万元(主要是项目贷款应交税金)。
同时,经市财政局批复后支出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专项经费32993.82万元(主要为公积金贷款资产委托管理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经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运维服务等业务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