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指出,公司将出资人民币2.25亿元,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软银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软银丹丰”)共同设立上海永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绥创业”)。
同时,还出资9702.15万元与宁波丹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丹丰”)共同设立上海吉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劭创业”)。滨江集团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告显示,永绥创业企业规模为22608.988万元,其中软银丹丰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滨江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2508.988万元。
利益分配方面,当项目年均投资收益率低于8%时,永绥创业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业绩报酬;当项目年均投资收益率等于或高于8%时,永绥创业向普通合伙人按项目投资收益30%的比例支付业绩报酬。
软银丹丰成立于2016年01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丹丰则成立于2015年06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对于此次交易,滨江集团方面表示,本次投资的目的在于通过与专业投资团队合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的专业能力做强公司的投资业务,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