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股东钜盛华于4月6日与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签署了表决权让渡协议,钜盛华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万科约14.73亿股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前海人寿。
对于上述表决权转让的原因,前海人寿及钜盛华称是“出于对表决权集中管理的需要”。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前海人寿、钜盛华合计持有万科A股约26.81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4.29%。
此次表决权让渡后,前海人寿持有7.36亿股,拥有22.09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钜盛华直接及间接持有19.46亿股,拥有4.72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2016年4月6日,钜盛华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签署《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926,070,472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以及将其通过“南方资本-广发银行-广钜1号资产管理计划”控制的万科163,481,67股股份、通过“南方资本-广发银行-广钜2号资产管理计划”控制的万科2,000,000股股份、通过“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宝禄1号资产管理计划”控制的万科156,350,691股股份、通过“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金裕1号资产管理计划”控制的万科225,494,379股股份(合计547,326,746股)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按协议约定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前海人寿。公司系前海人寿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前海人寿作为万科股东中的一致行动人,双方在万科的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承受的股东损益高度一致,公司确定前海人寿能够稳定持续地以前海人寿的意志行使万科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本次表决权让渡后,前海人寿持万科A735,877,445股,拥有2,209,274,66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钜盛华直接及间接持有万科A1,945,518,279股,拥有472,121,06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对于上述表决权转让的原因,前海人寿及钜盛华称是“出于对表决权集中管理的需要”。
资料显示,钜盛华为前海人寿的控股股东,二者实际控制人均为姚振华。其中前海人寿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等,其截至2014年末总资产为560.09亿元,所有者权益59.09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3亿元。
此前3月17日,万科发布公告称,其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万科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万科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至不晚于2016年6月18日。
万科此次重组的潜在交易对手方之一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双发已于3月12日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而除地铁集团外,万科还在2015年12月25日就拟议交易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除此之外,万科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对于延期复牌的原因,万科方面解释称,主要是因为重组较为复杂,交易金额巨大,而与地铁集团的交易涉及国有资产的转让,尚需履行国资部门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其除与已签署意向书或合作备忘录的潜在交易对手方将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当时从万科股东会现场了解,万科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最终获得97.13%赞成,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投票的有87亿多股股份,同意为84亿多股份,占97.13%,反对2亿多股份,占总数2.59%,弃权2000多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