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海银行业自律组织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声明》,代表上海辖内的130多家银行,承诺将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
声明表示,第一,上海辖内银行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落实预售商品房的阶段性担保;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不与提供或参与提供首付款或尾款融资等服务的非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第二、上海辖区内银行根据《意见》和《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不为争揽客户过度压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避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无序竞争,共同维护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此前于3月25日,上海市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房贷方面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