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4月18日公告,公司拟开展委托贷款债权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长城证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次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为新华联,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1亿元,其中优先级规模不超过10亿元;次级产品规模不超过1亿元。
发行期限方面,专项计划各档优先级产品预期期限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5年、6年、7年和8年,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为8年。
其中,优先级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全部由原始权益人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新华联称,公司利用委托贷款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开拓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本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
同日,新华联还发布了关于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根据公告,新华联对201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之间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人民币过280亿元。
新华联称,2016年,公司将坚持落实“地产+文旅+金融”的战略定位,并通过投资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大金融行业布局、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因此,公司各项融资及相应的担保需求相应增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05亿元。其中,新华联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