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连同以前年度不超过251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
据悉,连同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的华侨城集团公司委托贷款,该关联交易涉及华侨城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预计不超过11.00亿元人民币。
观点地产新媒体根据公告,华侨城集团公司于1985年11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先念。
1985年伊始,华侨城集团从深圳湾畔的一片滩涂起步,坚持市场导向,成为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三项国内领先的主营业务。
自2009年11月华侨城主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以来,多年来华侨城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得到稳健成长。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公司总资产1,369.57亿元,实现收入506.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8.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74.0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