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周报:南京库存降至半年新低 二套房贷首付45%

   2015-04-14 观点地产网4050
下一阶段,开发商仍然将以去库存为主要任务,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库存量有望进一步走低。

观点数据周报(南京区域2015年4月6日-4月12日):虽说清明假期期间南京楼市认购达5年新高,但从各方统计数据来看,成交和认购却双双下滑。

南京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4月6日-4月12日,南京楼市共认购商品住宅1969套、成交1427套(不含溧水、高淳和都市圈),日均认购281套、成交201套,相较于上周认购2101套、成交1501套,认购和成交均出现了下跌,其中认购下跌132套、成交微跌74套。

即便如此,南京楼市却也是热闹非凡,在6盘加推的同时,南京市二套房首付降至4.5成,土地市场也高潮迭起,挂地与抢地竞相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商品房库存降至52524套,为近半年来最低。业内人士分析,下一阶段,开发商仍然将以去库存为主要任务,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库存量有望进一步走低。

  市场观察

进入四月以后,开发商的推盘热情已较三月份有所恢复。4月6日-4月12日期间,南京共有中粮鸿云、启迪方洲等6家楼盘推出约700套房源,覆盖江北、仙林、城东和城北4个板块。

其中,仙林湖的新城香悦澜山在4月10日晚推出了5号楼的104套房源,为90和124平方米的户型,成交均价15500元/平方米。

纯新盘明发云庭于4月11日推出首批80套房源,主力为89平方米的刚需房源,涵盖少量126平方米的跃层,折后成交均价为11530元/平方米,项目首次开盘去化8成。

此外,启迪方洲、紫金上品苑、金地湖城艺境和中粮鸿云也在周末加推,数据显示,各项目均去化不错。

商业地产

网上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4月6日-4月12日,南京商业地产总成交面积约10870平方米,其中办公类产品成交5542平方米,商铺类产品成交3826平方米,成交面积较上周上涨约10.5%。

具体而言,在办公产品方面,成交主力为江北和河西,两区域分别成交2738平方米和2203平方米,紧随其后的城北板块成交721平方米,城东和仙林则出现零成交。

此外,商铺成交方面也是区域分化明显,占据首位的同样是江北板块,成交1679平方米,城南和河西等量齐观,分别成交866平方米和795平方米,城北和江宁的成交也在一个量级,保持在500平方米出头。

据了解,4月份位于城南、城北两大纯新盘证大喜玛拉雅和边城V时代广场预计对外开盘,届时,南京商业地产成交又将多了几分保证。

  土地市场

成交:

4月10日,南京出让2015年2号土地公告中共计4幅地块,其中3幅地块为宅地,包括江宁区高新园地块、板桥新城六期地块及浦口泰山街道123地块。

其中,NO.2015G02地块仅一家报名,被西藏安宁投资合伙企业以8.9亿元拿下,成交楼板价12347元/平方米;NO.2015G03地块则被河南和昌置业以8.8亿元收入囊中,成交楼板价7226元/平方米,该地块刷新板桥区域的单价记录;另外,弘阳集团以6.3亿元竞得NO.2015G04地块,成交楼板价4682元/平方米;而世茂经过8轮竞拍以3.4亿元拿下NO.2015G05地块,成交楼板价为6373元/平方米,这也是世茂首次进入江宁。

  供应:

4月10日上午,南京市国土局挂牌两宗优质地块,分别为建邺区河西南部DD-2-1~4一号)城市综合体地块以及江宁区东山街道小龙湾路以东杨家圩二期地块,总起始价高达45.88亿元,将于5月13日下午统一出让。

根据公告,NO.2015G08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20.28亿元,最高限价为29.48亿元。该宗地位为建邺区河西南部D-2-1~4一号城市综合体地块,总用地面积93284.9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75690.15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商办混合用地。

另一宗编号为NO.2015G09的江宁区东山街道小龙湾路以东杨家圩二期地块,挂牌起始价为25.6亿元,最高限价为37.2亿元。

该宗地总用地面积211747.53平方米,出让面积170620.26平方米,为商办混合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2.46。

宏观政策

4月1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其中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与之同时,4月11日,由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牵头成立的江苏省金融机构执行房贷政策自律机制经多次商议,于前天确定了执行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具体标准。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南京、苏州两市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由70%、60%统一降至45%,其他11个地市的最低首付比例由60%降至40%。贷款利率仍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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