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境外债权人会议5月20日举行 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016-05-28 4030

  5月22日晚间,佳兆业(相关干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表示,关于其境外债务重组的协议安排相关会议已于5月20日举行,批准开曼群岛协议安排及香港协议安排的决议案已获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的所需多数批准而获正式通过。

  同时,佳兆业将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提呈协议安排相关会议的结果,以申请认许协议安排。

  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曾有报道,佳兆业3月17日发布公告称,在与对冲基金Farallon及BFAMPartners为首的一组债权人就重组的经济条款的若干修改作基本磋商后,若干债权人已订立日期为2016年3月17日的支持承诺协议,根据支持承诺的条款交付现有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24%作为支持票据。

  后于3月29日早间,佳兆业披露公司近期发展状况时表示,约90%境内债务已结付或通过其它方式解决,境外债务重组方案也已获得包括Farallon和BFAM在内的相关债权人80.9%赞成。

  4月20日晚间,佳兆业再次宣布,其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准许召开境外债权人会议申请已被接纳,并将于5月20日分别在开曼群岛及香港举行相关债权人会议。

  而4月25日,佳兆业表示,协议安排相关会议通知已派发予欧洲结算系统、明讯结算系统、存管信托公司及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供派发予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而协议安排文件的副本(包括载有协议安排相关会议上投票的指示及指引的指示包)于协议安排网站提供予协议安排相关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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