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国际再向附属公司定期贷款3.5亿 年利率4.79%

   2016-06-01 9920

(商产网报道)2016年5月31日晚间,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国际”)对外发布公告表示,公告发布当日,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集团(相关干货)」)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订立一份贷款协议。据此,自2016年5月31日起茂业集团同意向茂业商厦提供一笔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4.79%的定期贷款3.5亿元。

据悉,贷款的本金将于2017年5月30日到期,并于贷款期间的每月20日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将用作茂业商厦及其附属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要求。

茂业集团为黄茂如先生间接持有的附属公司,而黄茂如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兼董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茂业集团为茂业国际的关连人士。茂业商厦为茂业国际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商产网查阅今年4月19日的对外公告了解到,茂业集团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订立一份贷款协议。据此,茂业集团同意向茂业商厦提供一笔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4.79%的定期贷款人民币3亿元。贷款将由茂业商厦用作于提前归还银行借款置换具备升值空间的物业的临时周转等活动。

而在5月13日的公告,茂业国际方面曾表示,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兆拟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债券,并于当天与广州证券订立了承销协议,聘请广州证券为其此次债券的主承销商。该债券将申请于深交所上市,但具体票面利率等尚未确定。茂业国际在公告中表示,其拟使用此次发行债券所得款项净额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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