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尔:京基集团提议罢免全体董事和监事严重违反承诺

   2016-06-21 9330

  持续数月的康达尔大股东和京基集团(相关干货)的股权之争再度升级。2016年6月20日,康达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17日收到股东京基集团向公司发来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要求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21项临时提案。

  京基集团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为,请求在股东大会上罢免公司现任的全体董事和监事并重新选举新的董事和监事,同时要求公司撤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并撤回相关案件起诉。

  京基集团告康达尔胜诉

  记者注意到,公告显示,21项临时提案中有18项是新增提案。议案1~14主要内容为提请免去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议案15~17主要提议重新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议案18要求董事会撤销《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以及要求公司撤回相关案件起诉。

  回溯去年12月1日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其主要内容为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采取法律措施,就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追究,并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要求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改正其违法行为前,不得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至5%以下。

  在该决议通过后,康达尔也对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违法增持进行了起诉,并于去年12月10日获得广东高院受理。与此同时,林志、京基集团就康达尔《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该决议无效。并于去年12月18日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

  而根据6月20日《深圳特区报》的报道,6月14日,深圳市福田法院已就京基集团诉康达尔一案作出判决,经过两次庭审后京基集团胜诉。福田法院判决康达尔董事会作出的限制股东京基集团表决权、股票处分权、收益权以及继续购买股票交易权的董事会决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康达尔也于6月20日披露因媒体报道涉及公司为公开披露信息而申请停牌。

  此外,京基集团还同时提交了3项与12日提交的完全相同的议案,即终止履行与中国建筑签署的施工合同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修改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康达尔:不交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临时提案,康达尔表示,公司董事会就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材料等进行了审核,认定该等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不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康达尔表示,公司和深交所对京基集团以及林志等13名自然人买卖康达尔股票的行为多次发函问询。2016年6月7日,公司和深交所发函要求京基集团就林志等 12名自然人是否是或曾经是京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员工等问题进行说明并于6月15日前进行回复。截至2016年6月15日,京基集团尚未就公司和深交所要求回复的事项进行及时的回复。

  因此,康达尔认为京基集团的上述行为未依法及时履行公告义务,并且拒不履行配合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京基集团向董事会提交的临时提案,该等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康达尔同时表示,京基集团在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3月1日的历次增持康达尔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中,均陈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并且在之后的有关公告文件中均未就此作出过否定性或告知公众其改变上述安排的陈述。京基集团现在提出罢免上市公司全部董事并提出改选董事的议案,属于严重违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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