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总投入将超1.5亿
据东莞经贸局透露,东莞财政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该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该笔专项资金将分配到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服务业、会展业、物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及其他专项共6个专项。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扶持方式。而按照《办法》的规定,一般采用评审制、审核制等办法来确定专项资金使用项目,扶持对象包括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符合东莞商贸流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的企业,或服务于商贸流通业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办法》还列出重点扶持的企业类型。
附:东莞重点扶持企业类型
●在莞设立全国总部、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的连锁经营企业
●获评商务部零售企业达标示范店
●定为国家级标准示范单位的商品交易市场
●进入行业全国前30强的东莞商贸流通企业
●获国家级酒店评定‘三钻’以上的酒店企业
●原在东莞举办或者在东莞举办首届并经过认定的大型展会
●原在市外地区举办、移至东莞三大展馆的经认定展会
●在东莞设立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
●在东莞设立区域物流总部、仓储中心或物流配送中心的投资超千万项目
●获得国家、省、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称号的、建立面向公众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平台等项目的企业或行业协会
●建立面向公众提供交易服务的商务公共平台项目的企业或行业协会
●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
●获国家级商业名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