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周三晚间发布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86,956,521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福州大都会项目、上海杨浦大桥101地块项目、杭州文澜府项目(杭州上塘项目)、杭州上府项目、苏州愉景湾项目、苏州丽景湾项目、苏州丽景湾PLUS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9月1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6.44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5.6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净资产规模大幅提升,资本实力增强;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本结构优化;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公司长期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需一定开发周期才能释放经营效益。在短期内,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随着项目的如期实施和完成,预计未来2-3年内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导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实现销售,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到提升。此外,净资产的增加可增强公司多渠道融资的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潜在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