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金轮天地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当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扬州金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开拍卖中成功购得江苏省扬州市一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63亿元。
该幅土地位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茉莉花路以南,维扬路以东,新城河以北,总占地面积约为10,682平方米,地积比率不超过3,土地用途为住宅,年期为70年。
金轮天地称,鉴于该幅土地的位置及指定用途,董事认为,收购该幅土地符合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策略和规划。
金轮天地此前10月28日早间还发公告称,就计划发行1亿美元于2019年到期的8.25%优先票据,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已与初始购买人于2016年10月27日订立购买协议。
根据协议,中银国际、海通国际、瑞银及国泰君安国际均为票据发售及出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并且中银国际、海通国际、瑞银、国泰君安国际及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均为票据发售及出售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同时,中银国际、海通国际、瑞银、国泰君安国际及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亦为票据的初始购买人。
金轮天地透露,票据的发售价将为票据本金额的100%。而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折扣及其他估计开支)将约为9830万美元,且公司拟将有关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为现有债务再融资及一般公司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