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富丽华酒店60%股权、友嘉购物90%股权、友谊美邻90%股权、沈阳铁西99%股权、邯郸友谊100%股权、友谊航运50%股权、锦城装饰70%股权、友谊服装100%股权、友谊物业100%股权一次性整体转让给本公司关联法人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友谊集团”)。
经双方协商确认,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价款约3.72亿元,目标公司应付公司债务净额合计约1.62亿元,经双方确认,友谊集团同意上述款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由友谊集团通过目标公司或友谊集团直接一次性支付给大连友谊;在大连友谊收到所有款项后三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富丽华酒店拟将其持有的大连盛发置业有限公司(“盛发置业”)100%股权转让给大连友谊,盛发置业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一致,为755.76万元,应付富丽华酒店债务约6.73亿元。
大连友谊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对存量业务结构进行调整及业务归集,加强公司的管控模式,减少公司亏损,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