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记者从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自12月27日零时起,兰州市将大气污染橙色预警响应级别调至黄色预警响应级别,8项应急响应措施届时实施。其中包括取消市内四区小型机动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执行尾号限行规定,同步取消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政策。
据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邢力峰介绍,针对近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2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当前空气质量状况和气象条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了《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
邢力峰介绍,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进行了审核,决定自2016年12月27日零时起,将橙色预警响应级别调至黄色预警响应级别,重点实施以下8项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一是市环境监测站每8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1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二是市气象局每12小时提供未来1天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同时适时开展人工增雪作业。三是市区内燃煤电厂执行冬防期间一级管控标准,县区继续实行高排放企业限停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四是市区内主次干道每天实施3次机械清扫清洗或人工清扫,并适时开展背街小巷清尘清土作业。五是除涉及民生、安全隐患及商砼浇筑以外的工程项目继续实行土方停工、渣土停运。六是取消市内四区小型及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执行尾号限行规定。同步取消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政策。七是货运机动车执行分类、分区域禁行措施。八是市区禁止销售和使用有烟煤等高污染燃料。
11月份以来,兰州市遭受了1986年以来同期频次最多的外来沙尘天气影响,总计达到6次,造成环境空气质量超标14天;也是兰州市1999年以来同期最长的零降水时段,长达55天;同时是兰州市2013年实行新标以来同期静稳天气持续最长的时间,长达35天。为遏制极端恶劣污染天气发生,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11月10日零时起,在市区及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实施了企业停限产、工地停工覆盖、工程机械停运封存、居民小火炉全面管控等11项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1月18日鉴于强静稳天气持续、空气质量连续超标且有加重趋势,兰州市决定自11月20日零时起在四城区采取小型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同时推出了96条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公交车免费乘车等便民保障措施。橙色预警启动以来,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为平稳,未因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持续影响而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各项应急预警响应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综合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