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晚,万科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股东钜盛华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7年3月3日,钜盛华将持有并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万科18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3月7日,钜盛华持有万科9260704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9%。当前,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744070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也就是说钜盛华持有的1.65%万科股权已被解除质押。
按照3月7日万科的收盘价20.26元/股计算,解除质押的这部分股权市值36.87亿元。
按照万科此前披露的公告,钜盛华大部分股权质押的日期集中在2015年10月到11月之间,自2015年10月15日起,钜盛华分别质押了15笔合计888713162股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最后一次股权质押是在2016年7月12日,质押的对象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为37357300股。
截至去年7月12日,钜盛华累计质押其手中持有的万科926070462股,仅有10股未质押。
所谓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般而言,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大股东在保证控股权的基础上融资,以股权为抵押物,获取现金。
此次,钜盛华将其持有并质押给鹏华资产的万科18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办理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分析人士指出,钜盛华此前股权质押的做法,无非是为了参与相应的并购行为,通过质押做法来扩大融资,另外通过质押来获取流动性资金,进而为企业自身的经营扩大资金补给。随着这两个目的的完成,股权质押的做法也理所当然可以得到解除。不过此次质押解除也不排除质押解除日期到期。
另方面,伴随着这部分股权解除质押,也意味着一旦宝能系限售到期,这些股票可以进入自由流通市场或者进行大宗交易的转让。按照大股东1年的限售时间,宝能系所持万科股票的进入流通市场的时间为今年7月。
万科公告以及宝能系并未对如何处置这部分股权有进一步解释。
资料显示,姚振华透过宝能集团旗下宝能投资,实际控制着钜盛华以及前海人寿。目前,宝能系共计持有万科股份25.4%,为其第一大股东。不过相较于此前咄咄逼人的增持态度而言,在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喊话下,宝能系已明确只是作为万科的财务投资者,并表示支持万科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