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发布“认房认贷”新政之后,广州在3月17日深夜也发布住房新政,3月18日起执行。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外地户籍需5年纳税或社保证明,以前政策是3年。
与以往政策对比,广州楼市新政对贷款额度及方式等有详细要求。例如: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此外,新政提出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广州市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过去银行都是认贷不认房。”有银行人士说,过去买房者只要首套房贷付清,再买一套房,可享受首套房贷政策。但新政可见,至少首付五成。此外,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通知还要求,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广州楼市新政要点
限购
广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
广州户籍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一套
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限购一套
从化、增城仍不限购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现行政策
限贷
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三成
广州市无房有贷款记录者:首付最低四成
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首付最低五成
首套未还清者:首付最低七成
有房购买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最低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