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华润置地(相关干货)有限公司公布,其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置地一二三四(深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华企业签订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对此前签订的认购协议的若干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过往公告得知,于2016年11月23日,附属公司与中华企业(作为发行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附属公司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中华企业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根据最新协议,于配套融资中所发行的中华企业股份数量改为不可超过配套融资及中华企业资产重组前中华企业股本总额的20%,即不可超过3.73亿股中华企业股份。
中华企业透过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不可超过人民币42亿元,配套融资中所发行的中华企业股份数量按照中华企业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除以认购价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认购事项的认购价改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中华企业股份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改为指发行期首日。
此外,配套融资的认购人数目由六名改成两名,其中包括附属公司。根据补充协议,附属公司认购配套融资拟发行的中华企业股份总数由77%改为92%,即认购股份数量不可超过3.44亿股中华企业股份。最高认购股份数量相当于于本公告日期中华企业已发行总股本之约18.40%,为配套融资中拟发行的中华企业股份数量的92%,同时为经配套融资及中华企业资产重组相关发行扩大后中华企业已发行总股本约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