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阳光新业(相关干货)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知,通知显示北国投于2017年5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无限售流通股36,649,061股份,占股4.89%。本次减持后,北国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阳光新业于2005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北国投属于股权分置改革前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亦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截至目前,北国投未违反上述承诺。
按照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告。
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