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4-03-02 71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元。
  ●本次担保由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7000万元,占2003年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5.61%,其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该公司具有充分控制力。
  ●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4年2月28日,本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在沈阳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金额为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
  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做出为“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高军
  经营范围:国内一般商业贸易
  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7%股权。截止2004年2月28日,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540,281.06元,负债总额为23,095,715.31元,净资产10,444,565.75元,最近一期(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14,278,805.21元,净利润-55,434.2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向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期限为一年,金额为3000万元贷款,我公司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了反担保,并保证: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担保方与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一切由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对此进行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目前资产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具备按时偿还债务能力;其次,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为该项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这将有力地保障公司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故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其担保对象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为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
  2、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辽宁国联家电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三月二日
标签: 沈阳商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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