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企业规模很小
中国音像协会(简称中音协)山东联络站济南收费站负责人尤培宇介绍,此次收费按照8元/包间/天的标准计算。根据总部的政策,在5月31日之前缴费的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前提是缴纳全年费用,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计算,到2007年12月31日止。他表示,济南皇冠假日名士俱乐部顺利签约为济南收费工作打开了局面。他们下一步的计划是推动全国连锁型KTV在济收费工作。
然而,记者发现,一直以来,中音协山东联络站都是单方面对外公布收费进展状况,而记者采访时这些KTV企业却几乎都对缴费避而不谈。同时,目前缴费的KTV业主不论规模还是缴费额都不具代表性。据悉,我省第一批签约的KTV企业,在当地并不出名,分别只有15个和20个包房,由于一次签约半年,享受一定优惠,但负责人却不愿透露具体优惠了多少。更令记者纳闷的是,当被问到为什么第一个缴费时,他们仅含糊地称早晚都得交。而济南首家签约的皇冠假日名士俱乐部也只有15个包房,签约缴费周期为一年,按照8元/包间/天的标准计算,此次收费大约3600元。
难怪济南一家大型KTV业主称:这并不代表着济南的收费工作已经成功了。
收费方式广受非议
自2006年8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布卡拉OK厅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以来,国内各媒体对KTV版权收费的议论几乎没有停止过。其中,有几个现象值得关注。
其一,这次有关部门出台此项政策,被执行人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不仅冷眼观望,甚至不惜与政府部门闹翻脸,KTV经营业主主动掏钱的更是凤毛麟角。
其二,两大政府部门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分别就KTV收费推出政策,一个向企业公告版权收费标准,一个让企业接入统一曲库系统(也称点歌服务系统)。近一年来,媒体的报道几乎是一边倒地声讨两政府部门支持的收费方式,对KTV行业白吃这么多年的版权饭却心安理得鲜有指责,虽然十分清楚KTV行业是一个高利润行业。
据悉,目前两种收费渠道均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反而让本应该挨板子的企业逃避了公众指责。
以包房作为收费标准,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分配歌曲版权费收入。其次,采用一刀切的收费标准也不太合理。各地KTV场所经营状况各不相同,没有经营的包房也要按基本标准收费,让很多业主想不通。再者,从法理方面讲,著作权属于私权,不应该由音像协会自定标准收费。
而建立统一KTV曲库,根据点歌次数计算版权费的方式则被认为不现实。数万首歌曲重新制作KTV版本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计划,而一些海外歌手的肖像权也未必授权给这一计划。
另外,KTV业主究竟能否主动配合安装这一系统也是个未知数。据了解,目前各KTV企业使用的曲库容量和内容有着很大的差别,如针对年轻人的流行歌曲多、容量大的曲库和针对老年人的革命歌曲多、容量小的曲库等,如果统一曲库,KTV巨头在曲库上的优势便不复存在,同时一些小型KTV企业也不需要容量太大的曲库。
济南一家大型KTV业主私下里向记者表示:如果非让我选择一种缴费方式的话,我宁肯按包间收费。因为采用所谓的点播系统,意味着我必须要更换现有的点歌设备,一台主机大约3万元,一套软件20多万元,这样下来大约多支出100万元。再说,若真推行统一曲库,全国KTV唱同一首歌,不滑稽吗?
大多数业主仍在观望
据了解,对于收与不收这个原则性问题,我省KTV经营企业并无异议,但由于目前国家版权局和文化部门都推出了相关的收费办法,且两种收费方法均存在程序上有瑕疵、收费标准比较简单等漏洞,绝大多数企业不约而同地持观望态度,暗地里抵制收费。济南收费站负责人尤培宇对此也承认:关键问题是思想工作一直做不通。各家业主态度一直不错,只是在行动上观望的成分还是比较大。
一KTV业内人士则表示:其实,收费过程中的深层矛盾还没有暴露出来。比如,依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而目前中国音像协会正在筹备未正式成立,也非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严格说无权代收KTV版权使用费。
一家还未签约的歌厅负责人也明确对记者说,他们公司并不是不愿意付版费,只是对一个还没有正式成立协会的收费无法接受。他表示:如果有关部门不能很好地正视这次收费风波中暴露出的问题,如可能存在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程序上的瑕疵,收费标准比较简单等,相信KTV行业的反对声音就不会杜绝,版权收费甚至会沦为另类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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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6日,中音协山东联络站宣布正式启动山东省KTV版权费的收取工作,并与青岛和泰安市的3家KTV企业签下了交费协议。4月13日,首批签约的3家KTV企业把第一笔使用费汇至中音协全国统一账户。
截至2007年4月17日,山东全省已有十余市100多个经营场所3200余间包房顺利签约,包括青岛、临沂、泰安、东营、烟台、威海、日照、潍坊、淄博、滨州、莱芜、济宁。